(中國木地板網)XXXX經銷協議書
協議編號:
1、前言
XX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國際裝飾材料領域擁有知名品牌——XX,該品牌下的高品質木地板獲得了消費者的廣泛認可。為了讓更多的中國消費者享用到XX的優質產品和服務,XX公司一貫致力于建立規范的區域分銷體系,選擇符合標準的經銷商授予區域經銷權。
(以下簡稱乙方)符合XX公司 經銷商標準,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2、經銷權事項
2.1乙方在授權區域內銷售甲方產品。
2.2甲方產品系指:
品名:強化木地板及其配件
商標: XX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3、經銷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知識產權
4.1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的“XX”商標、圖案及CI系統均屬甲方產權,乙方僅限在本協議確定的經銷區域內使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間接、直接、全部、部分)提供給他人或在甲方未授權區域使用,否則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4.2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商標或企業名稱生產、銷售任何非甲方產品,否則
甲方有權隨時取消乙方的經銷資格。
5、經銷區域
5.1乙方經銷權僅限于下列區域:
①、 。
②、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另行以書面形式授權的區域。
5.2若乙方欲承攬其經銷權區域外的工程項目,乙方必須書面上報甲方,獲得甲方的認可后方可實施。必要時可以在甲方的斡旋和監督下與工程所在地的甲方經銷商簽訂書面協議,有關雙方的責、權、利分配以及安裝和售后服務的操作方案應為該協議的必要內容。
5.3如因乙方資質、能力等原因而由甲方出面承攬乙方經銷權區域內的工程項目,乙方有責任積極配合,雙方可根據乙方貢獻度簽訂書面協議,雙方的責、權、利分配方案以及安裝和售后服務的操作方案應為該協議必要內容。
6、銷量和存貨
7.1乙方在本協議期內的總銷量不得低于_ 萬_平方米。具體分解為:
季 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進貨數量(平方米)
若乙方連續2個季度未達到上述承諾的進貨量,或全年未達到其承諾的進貨量,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6.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_ _日內從甲方提貨,且首次提貨量不得低于總銷量的_ _%。
6.3為避免產品出現脫銷現象,乙方須保持合理庫存,庫存量應不少于__ _平方米。
7、物流供貨
7.1甲方 工廠所在地為雙方約定之正常出庫地,出庫之后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7.2為保證貨物安全到達乙方所在地,甲方代為尋找承運人,將貨運至乙方接貨地,在此種方式下,乙方承擔從甲方庫房到乙方接貨地的全程運輸費用,且此費用應貨到付清,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發貨。此種方式下,甲方承擔運輸風險,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均由甲方與承運人磋商解決。
7.3如果因甲方原因導致需要從甲方其他庫房向乙方供貨,則乙方承擔運費數額與最近一次乙方由正常出庫地提貨所付運輸費用相同,其余部分由甲方承擔。
7.4只有乙方貨款及時足額到達甲方指定帳戶,甲方才會向乙方發貨。如果因乙方付款問題導致甲方不能及時發貨,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
7.5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導致乙方退貨時,乙方將貨退至本協議約定之甲方倉庫,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其它原因導致的退貨,乙方承擔相關費用。如果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需向乙方補貨時,甲方承擔運輸費用。質量問題未得到甲方的認可前,乙方應按正常訂貨向甲方支付相關貨款和服務費,如果甲方經鑒定確屬質量問題,則甲方相關部門在鑒定后七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款項結轉為乙方的預付貨款。
7.6乙方退貨前有責任書面通知甲方相關部門,獲準后方可退回。乙方退回產品中不符合退換要求的部分,甲方免費保管十個工作日。如到期乙方未運走,則視為乙方放棄對該部分貨物的所有權,甲方有權另行處置。
7.7乙方在接受甲方送貨到門時,應對產品進行驗收交接,若發現問題,應與甲方庫房管理人員或承運人將現場情況記錄下來,并由在場人員簽字確認。
8、質量責任
8.1甲方對產品自身質量問題負責。
8.2甲方產品自交接驗收后,因乙方存放、保管、安裝施工等原因或其他第三者原因造成缺損、
毀壞、滅失的,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8.3乙方安裝人員已進行安裝施工的甲方產品,安裝后出現質量問題,經甲方技術人員鑒定,
確屬甲方產品自身質量問題的,甲方給予相應面積的索賠,除此之外的任何責任由乙方承
擔。
8.4如乙方對甲方產品質量有疑義或雙方對“質量問題”的判定出現糾紛,則以國家人造板質
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結果為唯一依據。
9、銷售網絡建設
9.1乙方必須于 年 月 日前完成 (全部覆蓋二級市場,集本覆蓋三級市場)。
9.2乙方在其經銷區域內發展下級分銷商時應執行甲方相關標準,且乙方與下級分銷商簽訂
協議時應參考甲方提供的協議文本。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及時向甲方上報其下級分銷商
的資料。
9.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網絡進行管理和監督。
10、專賣店經營
10.1專賣店的經營、服務等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相關標準和規范。
10.2乙方在其經銷區域內設店經營甲方產品,該店只能銷售甲方產品,不得銷售其他任何同
類產品,不得搭售任何假冒偽劣產品(尤指為甲方產品配套但不由甲方直接供應的產品)。
10.3專賣店支持政策詳見XX2006年營銷政策(專賣店支持申請表)。
11、產品價格及發貨條件
11.1甲方產品的價格詳見XX2006年營銷政策。
11.2基于甲方采購成本的變動以及市場競爭的需要,甲方有權對供貨價格進行合理調整。如
有調整,甲方提前一周書面通知乙方。
11.3在特定情況下,乙方可按規定程序向甲方書面申請針對某批產品的特殊價格,比如工程
項目或促銷活動所需甲方產品。
11.4發貨條件:款到發貨,即甲方確認足額收到乙方購買甲方該批產品和相關服務的款項后
在商定時間內發貨。
12、返利和獎勵
詳見XX2006年營銷政策。
13、營銷宣傳
13.1 乙方在經銷區域內針對甲方產品所有宣傳活動均需得到甲方的核準。
13.2經甲方批準的宣傳活動,乙方應將取得的效果報甲方審核,甲方可按標準對乙方進行補
貼。
13.3甲方不定期參加行業展會、召開產品發布會或其他主題發布會,在條件合適時,乙方應
積極參加。
13.4甲方組織的全國性營銷活動,乙方應積極配合,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13.5甲方擁有著作權的廣告作品允許乙方在經銷區域內無償使用;乙方擁有著作權的有關甲
方產品或XX專賣店的廣告作品,若甲方認為具有推廣使用價值,甲方可以在其它區域或全國性廣告宣傳中無償使用(包括改編使用)。
14、甲方責任
14.1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甲方保證不在該區域另設分銷商(建材超市及超市服務商除外)。
14.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XX專賣店設計參考圖、授權書、證書、銅牌、宣傳畫、宣傳手冊、影音資料等。
14.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XX專賣店手冊,并做必要的講解、示范及培訓。
14.4甲方有義務按計劃或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管理及市場運作支持,包括:向乙方介紹先
進的經營理念、提出經營管理方面的意見或建議、協助進行某些工程項目的開發或談判
工作等。
14.5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及其下級經銷商提供產品知識、銷售技巧、施工技能及用戶服務等方
面的培訓和指導,協助乙方建立專業化、規范化的銷售和服務體系。
14.6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完成或為乙方代辦甲方產品從甲方倉庫至乙方收貨地點的運輸。
14.7甲方確保供給乙方的產品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
14.8甲方保證按規定標準向乙方提供宣傳品。
14.9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及時傳遞營銷和市場信息。
14.10甲方承諾以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輔助銷售用促銷物品。
14.1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銷售網絡建設提供指導和建議。
14.12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營銷宣傳活動提供指導和服務。
15、乙方責任
15.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經營場所租賃
合同、法定代表人證、法人授權書。
15.2乙方應配備日常經營所需的辦公、宣傳設備:傳真機、電視機、DVD機、電腦等。
15.3按甲方要求及時向甲方遞交各種報表、反饋市場信息。
15.4執行甲方規定的全國統一標價,零售價不得低于甲方規定的該區域最低限價,如遇工程
項目等特殊情況,乙方銷售價格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15.5在本協議確定的經銷區域內,乙方對各項與甲方產品相關的服務工作(尤其售后服務工
作)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且各項服務工作應嚴格執行甲方相關標準和規范,努力提
升用戶滿意度、品牌美譽度。
15.6在地板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安裝有瑕疵的地板,如果因安裝時未將有明顯質量問題的
產品挑出,導致損失擴大,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15.7在日常經營活動中,乙方必須維護XX品牌形象、甲方名譽及專賣店信譽,不得做出任何有損“XX”的行為。
15.8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產品進行廣告宣傳。
15.9乙方有義務購買所有新到花色樣板。
15.10乙方有義務監督、管理其所屬經銷商的經營活動。
16、保密條款
16.1乙方對于甲方的任何資料及信息等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不得出示、泄露、轉讓給第
三方。
16.2本協議期滿后,乙方仍然對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
17、違約責任
17.1甲乙雙方須嚴格履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承擔違約行為的所有后果。
17.2如果乙方在其經銷區域內進行的具體業務操作行為違反甲方相關規定,則視為乙方違約,
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后果。
17.3若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①、收取違約金;②、提高供貨價;③、期限性停止供貨;④、要求乙方公開道歉;⑤、取消經銷資格;⑥、要求經濟賠償。
18、爭議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9、協議終止
19.1如出現下列情形者,本協議可視為自動終止: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標不能實現;
②、乙方被取消經銷資格;
③、本協議到期后自動終止;
19.2自協議終止之日起,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甲方標識或銷售甲方產品,甲方收回各
種支持物品。
19.3協議終止且甲乙雙方簽訂善后協議后,甲方將保證金余額返還乙方。
20、其他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開 戶 行:
帳 號:
代 理 人:
簽約日期: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開 戶 行:
帳 號: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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